| 企业名称 | 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 | 企业法定代表人 | 马和锋 | |
|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| 粤妆20161523 | 社会信用代码 (组织机构代码) | 914401116681263241 | |
| 企业负责人 | 马和锋 | 质量负责人 | 戴文波 | |
| 生产地址 |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柏塘村五社柏兴东路2号 | |||
| 检查日期 | 2018年8月24日 | 检查依据 |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| |
| 检查单位 |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 |||
|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| ||||
| 一、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不合格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,待处理不合格品区存放的的原料(编号A-151),未按制度规定进行检验;企业未能提供“妃丝小铺婴儿肌水光亮透柔肤水”等抽查产品的产品标准。 二、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30万级生产车间空调系统故障;乳化间现场未见消毒设施;个别仪器如显微镜xsp-3cav未能提供2018年校准证书。 三、物料与产品存在问题 危险品(酒精)存放区未上锁;企业未定期盘点物料,如静置间储存的原料(编号99288),已过期;标识卡标识不规范,如静置间CC霜只标示物料编号,未标识其它信息。 四、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未能提供生产车间环境监控记录;乳化间物料无任何标识;抽查标示为“欧芭莎备长碳净肌保湿面膜(批号:SH118072801)”产品,批生产记录不全,缺少乳化记录、灌装和组装记录、质量巡检记录、清场消毒记录等。 | ||||
| 处理措施 | ||||
| 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》中的相关要求,已由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和监督企业限期整改。 | ||||
| 发布日期 | 2018年8月30日 | |||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