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企业名称 | 广州市丽泽化妆品有限公司 | ||
| 生产(经营) 许可证编号 | 粤妆20161535 | ||
| 检查单位 |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| 检查日期 | 2018年07月18日 | 
|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| |||
| 根据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,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、原料库、实验室、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、记录等情况,抽查了伊妮莎莉Yinishani气垫保湿cc霜(批号:A.0707299)、经道肩颈套装-肩颈养护按摩油(批号:MYSJ70)、经道肩颈套装-肩颈养护精华油(批号:MYSJ70)、伊妮莎莉Yinishani润颜修护芦荟胶(批号:A.0523274)、伊思蔓姿修护滋养芦荟胶(批号:YSMZ073)等5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;对伊妮莎莉Yinishani气垫保湿cc霜(批号:A.0707299)进行了监督抽检。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 1、企业未按规定存放物料及不合格品,标示不合格的半成品肩颈养护按摩油存放在静置间合格区;甲醛溶液存放在静置间的合格品区; 2、原料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,原料仓库现场有大量杂物等无关物品,仓库未做好防鼠工作,现场有老鼠活动的痕迹。 3、检验管理制度实施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(检验室冰箱存放有过期的“酵母提取物”一瓶,HYDRIOLRPGCH.4一瓶,);4、留样室的设置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。 | |||
| 处理措施 | |||
| 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,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。 | |||
| 发布日期 | 2018年7月30日 | ||









